日期:2024-08-07 20:11
灭火器是高层住宅、爱车的必备工具,是市民生命财产的守护者。可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高层居民楼里的灭火器检验时间竟然是8年前,一些私家车中的灭火器也“超龄服役”。而如何处置这些“超龄服役者”成了让人头疼的难题。
“楼里的灭火器2005年检验的,都8年了现在谁还敢用啊!”一位市民向记者反映。昨天,记者来到南京路附近的电力公寓,在二楼的墙上悬挂的消防器材箱里看到了两个全身沾满灰土的灭火器,压力已经减小了近一半。其中一个灭火器上标签显示检验合格日期为2005年12月。
记者联系了小区所属的产权单位,负责人表示,小区之前有拆迁计划,如今又被搁置了。刚开始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等都配备齐全,如今已经丢失了80%,部分灭火器确实过了使用期限。该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安排专人到小区检查消防设备,对过期、损坏的设备进行保养更新。
记者在华苑一家4S店遇到前来给车辆保养的张女士,给车辆保养时,维修技师发现了张女士后备厢内的车载灭火器过期了。记者看到,张女士车上的灭火器合格证上的日期为2008年7月。记者在该4S店调查发现,前来保养的车辆中,有4辆车的车载灭火器超过了3年,而这些车载灭火器均是买车时随车携带的,车主没有使用过便随意丢弃在后备厢中。“这东西还有有效期?还真没听说过,过期了该放到哪呢?”一位车主说。
记者根据一个灭火器上的生产地址,联系上了一家位于河东区的销售消防器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平时使用的灭火器内部灭火剂需要每年更换。至于是否回收过期灭火器,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司暂没有回收的业务。
记者在网上查询废品收购站,联系了七八家废品站,均表示不愿意回收过期灭火器。只有一家位于西青区的废品收购站负责人表示可以回收过期灭火器。“毕竟也是危险品,一般收废品的也不敢随便处理。”该负责人说。
记者从市公安消防局技术处了解到,9层以上的居民楼需要配备灭火器,早在建成验收时期,相关部门就已经对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进行了检查。而一般住宅、建筑中常用的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按规定应该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两年检修一次。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一般来说报废期分别为10和12年,其中灭火剂的有效期则为1-3年,过期可送至商家处重新装粉、充气;若已到报废年限,必须报废。报废前必须要对灭火器进行放压打眼。新报记者王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