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01 18:24
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1家企业生产的14个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5090-2005《消防软管卷盘》、GB 14561-2003《消火栓箱》、GA 139-2009《灭火器箱》等标准,对外观质量、内径、长度、水压试验、爆破试验等项目进行检验。
抽查中发现,标称广州东江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利生”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MFZ/ABC4 净含量(N.W)4±0.08kg2013-05-08),被检出振撞后喷射剩余率项目不合格。
据介绍,振撞后喷射剩余率是模拟灭火器在多次自由跌落撞击后,进行完全喷射后剩余的灭火剂量。该性能不合格,表明了灭火器在生产制造过程中,零部件的安装可能存在一定的配合问题或设计不合理,导致灭火器在振撞后,无法将符合标准要求的灭火剂喷射出来。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主要的消防产品(如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软管卷盘、消火栓、水枪等),都是应该有消防产品合格品定中心发放的3C认证标示或型式认可标示,厂家的灭火器的合格证及说明书等。消费者在遇到无相关标示的产品,应确认产品是否在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和型式认可消防产品目录内,该类别产品不在目录内的,应要求经销商出具检验报告,该类别产品在目录内但没有相关标示的,尽量不要购买。